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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1月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0075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影響運動員報名「114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下稱114年全中運)第1階段權益,於113年12月29日起至114年1月8日止,無強制上傳旨揭測驗合格證明至114年全中運報名系統,先予敘明。
三、教育部體育署於114年1月7日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0058號函知各地方政府轉知所轄參與114年全中運之組隊單位儘速完成旨揭測驗,以完備報名程序。
四、為減輕各地方政府行政負擔,教育部體育署已請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協助檢核報名參與114年全中運各組隊單位是否完成旨揭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各地方政府不需另行補送書面資料至114年全中運執行委員會。
五、另114年全中運第2階段報名至114年3月18日截止,報名參與田徑及游泳運動種類之運動員須上傳旨揭測驗合格證明至114年全中運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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